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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2020-10-10   浏览次数:1222

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安徽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方便毕业生 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现将回(来)皖毕业生接收工作相关意见函告如下,请贵单位予 以支持!

   一、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直接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相关手续。如报到证 签转、档案接收、党组织关系接转等。

   二、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并落实编制的毕 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往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档案随寄。     三、与非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任何不具有人 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其单位 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其生源所在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四、离校未就业、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直接开往其生源所在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五、凡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招收的毕业生,我 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六、人事档案接收及办理报到手续的机构,请见附件或者登录“中国公共招聘网”查 询(仅供参考)。 网址:http://www.cjob.gov.cn/cjobs/recordAgency 

附件:安徽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名录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