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现就我区接收区外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一)签约单位为我区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它企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请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报到证》)直接签发至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二)签约单位为我区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毕业生,请将《报到证》签发至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随寄;非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毕业生,可将《报到证》签发至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其家庭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进行档案、人事代理服务,档案随寄。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未落实用人单位且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高校毕业生,请将《报到证》签发至家庭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随寄。
三、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毕业生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博士非在职毕业研究生请将《报到证》签发至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毕业证、学位证随寄。请各有关高校及培养单位周知,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毕业生办理报到及转档手续可登录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nmbys.cn ),按照提示进行登记注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邮 编:010011
档案查询网址:http://www.nmbys.cn
报到咨询电话:0471-2856688,2856066
档案咨询电话:0471-285680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3月5日
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