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对接会:
3月17日(周二)13:45在宝山校区东区1号楼(经管楼)567会议室,兰州财经大学博士引进宣讲会,欢迎在校博士参会对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 知》(甘组通字〔2019〕22 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 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 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 22 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8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 布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 的品行,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应聘人员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学 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经党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招聘范围。
(三)年龄要求: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 出生。条件优秀者或属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经党委人才工作领导 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待遇
(一)薪酬待遇。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 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二)住房保障。根据需要提供学校专家教师公寓房源一套。
(三)安家补助。根据应聘人员入职前的学术水平,结合学科专业急需紧缺程度,按层次提供一定数量的安家补助。
(四)人才补贴。按照甘肃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享受人才补贴。
(五)职称评聘。两年聘期内可享受学校内聘三级副教授薪酬待遇。
(六)成长支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以及学校各类人才 项目。
(七)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 方式另议待遇。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止,报名采取邮 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 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enshi@lzufe.edu.cn。
2.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6 年 2 月至 12 月。收到求职材料后,人 事处和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 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二)考核与体检
1.考核。
由人事处统筹安排,学科所属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具体 实施。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 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 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 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 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 号)、《甘 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甘教师函〔2013〕31 号) 等要求,通过查询拟聘人员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做进 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3.体检。
由学校组织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 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 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 《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 〔2025〕28 号),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者,可在 5 天内申请复 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公示
对考核、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 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
(四)审批及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会议研究 审定,为其办理审批备案手续。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取得毕业 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当年不予审批聘用。
(五)聘用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 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 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二)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 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931-5252133。
(三)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兰州财经大学网站公 告或通知为准。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财经大学人事处 所有。
五、人事处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5252026
通讯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 4号(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人事处)
兰州财经大学 2026 年 2 月 3 日
公告原文:
兰州财经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第一批).pdf
兰州财经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列表(第一批).pdf